综合几大广告联盟的要求为以下四点:
1、网站Alexa排名,2、PR值,3、网站内容不够充实,4、其他版权或涉及法律的问题
在上述的4个广告联盟之中,因为第3点(百度申请),以及第4点(GG申请)的要求为此,我都在申请后失败过。
留心的话,你会发现以上的日期是本年5月,当时的网站仍然是CMS,也就是现在镜像站点 http://yb.likespc.cn 这个风格的系统,相对比现在的WP-Blog的风格系统,请允许我在确认自己的文化没有退步的前提下做个对比,个人认为是在用CMS时,网站的内容又或者是规范化方面都比用Blog,显得充实,又或者说相对的直观一些。
“遗憾” 的是,在本年8月的改版为Wp-Blog后的一个月,个人出于试图以蒙人的心理再次去申请Google AD 以及 Baidu 推广的服务,结果 。 却是 “出奇” 的通过了 。
事后,我企图分析我通过的原因是什么,难道我连蒙了这俩公司的审查人员吗?
噢,差点忘记说小站的目前运行状况了,PV≈ 2500 - 3000, IP ≈600 - 1000, Alexa ≈ 一百二十几万的位置左右,PR = 4 ,收录方面,只能勉强说是正常了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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